紅土橋生肉區一家攤主出售的豬蹄。
  金陵晚報記者 陳岑 攝
  □金陵晚報記者 陳岑
  常識告訴我們,冷庫凍出來的生豬蹄乾癟泛黃,而在北京市場上的豬蹄卻白白胖胖、白里泛紅,相當喜人。當地媒體追蹤後發現,這類豬蹄是加工點通過“藥水”浸泡出來的,同時,第三方檢測結果顯示,這些送檢樣品殘留有雙氧水和工業火鹼。
  那麼,南京市場上的豬蹄是否存在這樣的“化工豬蹄”?
  美白豬蹄被曝火鹼泡制 大量流入北京市場
  一直以來,在不少市民的印象中,菜場肉類區出售的豬蹄肥大白嫩,即是可口美味的優質品,不過近日媒體曝光後不少市民紛紛感嘆——原來“美白豬蹄”都是化學品泡制出來的。這些外表看上去光鮮白嫩的豬蹄,實際上卻含有強腐蝕性、致癌物質等,食用後對人體的危害非常大,嚴重的甚至會致人死亡。
  近日,北京一家媒體曝光了隱藏在倉庫中的黑作坊——他們的主要業務就是加工生豬蹄。“把從冷庫批發來的豬蹄倒進屋裡水池浸泡,弄白泡漲後再賣。”據報道中介紹,作坊里的工人往往會將成箱的豬蹄倒入工業火鹼和雙氧水勾兌過的水池中,並且一泡就是好幾個小時。火鹼可以讓豬蹄軟化吸水增重,而雙氧水則可漂白,讓原本泛黃的豬蹄變得白嫩。
  這些被浸泡過的豬蹄被銷往北京的大小批發市場,甚至流入一些社區菜場,進入到百姓家中。該報道最後還指出,“檢測人員對豬蹄樣品進行檢測後發現,樣品中均測出有雙氧水和工業火鹼。”
  南京市場豬蹄有黃有白 攤主堅稱豬蹄沒泡過
  生豬身上最難處理的豬蹄、下水等部位,恰是部分消費者最青睞的美味。豬蹄味美加工難,由於處理工序複雜,經去毛、除角質、清洗後的生鮮豬蹄,賣相並不令人恭維。
  昨天下午,記者走訪了紅土橋菜場、建鄴路菜場後發現,這兩家菜場的豬蹄看上去普遍泛黃,沒有刺激的藥水味,菜場里的老買家都表示這些豬蹄比較安全,“不像是泡過的”。不過,記者還是在紅土橋菜場里找到了一家“白胖豬蹄”。
  根據走訪調查,這兩家菜場的豬蹄價格均在13至16元不等,其中一些品牌肉類出售的被“加工”過的豬蹄(前蹄)售價在14元左右,這些豬蹄普遍看上去都泛白且光潔,用手摸上去濕濕滑滑,市民普遍愛買這一類型的豬蹄。一位攤主告訴記者,這些是工廠裡加工過的,具體用的什麼方法,她也不是很清楚。相反的,那些被擺在生肉區里,泛黃的豬蹄則並不太招人喜歡。生肉區的攤主提醒記者,“我們的豬都是家養的黑豬,有身份標誌,你還是不要買發白的豬蹄,黑心販子賣的豬蹄很可能是藥水泡過的,這是他們的行規。”
  不過,在紅土橋菜場的生肉區,記者見到了一排擺在案頭上的豬蹄,又白又滑。記者詢問為何豬蹄這麼光潔時,對方表示是經過處理的,“省得你回家再弄了”,隨後挑了3只放在秤上,記者手摸了摸,豬蹄的皮比紙還要光潔,觸手黏滑。在記者表示要更多一些時,對方拉開冷凍冰櫃稱“你要多少有多少”。
  半年前南京曾查處過“工業豬蹄”
  昨天下午,記者就此問題咨詢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市民舉報,今年3月中旬曾聯合多部門查處一家位於南京市鼓樓區的肉食品非法加工點。“經檢測,收繳的2.5噸豬蹄均是被雙氧水泡過,帶有雙氧水殘留。”該專業人士告訴記者,當場共查出5噸問題豬蹄,當時被查處的豬蹄加工作坊已運作了一年多。
  隨後,質檢院一位方姓工作人員表示,自此以後,也就是這近半年來質檢院還未接到相關的問題反映,也並未對南京豬蹄市場做相關的抽樣調查。
  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急性化學物中毒專家組組長吳建中解釋,泡制白胖豬蹄的流程並不複雜。“火鹼加入水後溶液具有強鹼性,豬蹄在這樣的溶液中泡一晚上會變得臃腫肥胖,再用雙氧水漂白和保鮮,然後加入亞硝酸鈉著色,胖豬蹄就製作完成。事實上,泡過的豬蹄並非都是白胖,因為使用劑量不等,有時也呈現‘紅胖’狀。”
  泡制的主要目的就是漂白和增重。一斤兩斤感覺不出來,一下批發出上百斤,就有利可圖了。吳建中說,火鹼和雙氧水都具有腐蝕性,人誤食後會對人體消化道黏膜造成損害。而亞硝酸鈉不僅是致癌物質,長期攝入會降低血液運輸氧的能力。
  專家提醒
  建議選用皮質偏黃且鬆軟的豬蹄
  對於問題豬蹄,國家食品中心副主任凌睿還給出了一份挑選豬蹄的小建議:“一是挑大小,挑選豬蹄並不是越大越好,一般在八兩到一斤二兩,這樣的豬蹄,肉質口感為最佳。帶筋的豬蹄不僅好吃,而且更有營養。一般沒有筋的豬蹄,會在豬蹄的腕部有一個開口。二是看顏色,看它的顏色是不是均勻,屬於豬蹄天然的顏色,也不需要白得扎眼。三是聞味道,聞一下,它有一些動物的味道,沒有其他的異味。”
  “泡過的豬蹄一看就特別粗,表皮發紅,聞一聞會有淡淡的藥水味,肉的腥味反而不明顯,表皮摸起來會非常硬,而且蹄子是分開的。”吳建中建議,市民還是儘量挑選蹄子連在一起、表皮鬆軟、皮的顏色不紅也不會特別白,甚至偏黃的豬蹄。  (原標題:南京市場暫未發現“漂白”豬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v58nvphs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